時事

惡表可容?

丘建峰

        上一任特首曾蔭權先生是天主教徒,現任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女士是天主教徒。曾蔭權先生正因公職人員失當被告,林鄭月娥女士幾日間,前言不對後語。

對於這樣的行徑,教會當局沒有任何表示;教區組織沒有任何批評;也看不到有人以教友身份來批評他們的行徑,「讓軟弱的弟兄跌倒。」

耶穌自己對這種情況,批評倒真的很嚴厲,他嚴詞批評立惡表的人(參瑪18: 6-10)。他說得很清楚,「無論誰」,也就是說,立惡表的人,潦倒貧窮又好,大富有貴又好,權傾朝野也好,全都適用於這裡的批評。做什麼事,要被耶穌批評呢?就是「使這些信我的小孩子中的一個跌倒」,也就是該段經文後面說的「惡表」。在天主教裡,「惡表」是衡量事情可否做的其中一個重要的法碼。為教會傳統來說,今天許多很個人的行為,教會仍然強烈批判,其核心正是「惡表」。在世俗價值裡,人不實質傷害別人就有自由做自己想做的事;在教會價值裡,人做的事,會影響別人,令別人陷於罪惡,都不應該做。一般人不應該做,教友更加不應做,有影響的教友做,更大問題,因為惡表更明顯。

你看看耶穌對於惡表有多嚴厲,經文內說,手錯斬手,腳錯斬腳,眼錯剜眼。為什麼耶穌會如此嚴苛?我們可以推想:誰有能夠立下惡表?貧病交困的人,就會鋌而走險,也是因為迫不得已,未必算是惡表。惡表,主要就是那些有能力、有自由、有空間選擇不為惡的人,卻仍然為各種原因與利益,選擇惡。唯有這樣,才是惡表,因為它會引誘別人犯同樣的錯。

說了一大堆,其實是要指出,正是如特首、政務司長這樣身份的天主教徒,他們是最有能力立下善表與惡表,也正因如此,無論教會也好,教友也好,對他們應該如同耶穌般,有嚴格的標準。這不是要針對個人,而是為「信我的小孩子」。如果不說明白,每天都參與彌撒不等同取得貪婪的通行證;如果不說明白,誠實認錯是基督徒的基本德行,惡表,就會出現。

Leave a Reply

Fill in your details below or click an icon to log in:

WordPress.com Logo

You are commenting using your WordPress.com account. Log Out /  Change )

Facebook photo

You are commenting using your Facebook account. Log Out /  Change )

Connecting to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