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首先,很欣賞慕道者對聖經抱持一種認真嚴肅的態度,對讀懂聖經有一份堅持,這一點是很值得讚揚的。
那麼,是否必須要有人指導下,才能讀聖經,或者說,才能讀懂聖經呢?
聖經成書於二世紀左右,時代久遠,要讀明白,確不容易,但這裡說的明白,其實可以分開三個層次:
- 文字理解:聖經裡有不少專有名詞,未曾接觸不容易明白,這可能需要熟習的時間,但未必要有人指導。自己找來一些書或善用網上資訊,自己讀明聖經的文字,應該無難度。
- 意思:雖然看得明白,未必掌握經文的意思,如創世紀中的創世敘述,找點資料可以看明白當中的文字,但世界是否七天創造呢?那麼進化論又如何?亞巴郎殺子作祭獻,天主為什麼要這樣做?這些內容都超越文字的理解,需要我們對聖經這本書的一些基礎的認識認知。從這層面來說,確實需要一點指導,但這種指導不是針對實際的經文閱讀,反而是教友對整部聖經有一點基礎的認識。
- 啟示:聖經是天主的啟示,就是天主向人揭示自己,讓人明白。保祿曾說過:「文字令人死,神卻使人活。」(格後3: 6)可見讀聖經,不一定要拘泥於文字,亦有可能,讀者知識不多,卻能夠在當下這一刻,透過文字,使天主的神臨在。要記住,聖經是啟示,啟示卻不受限於聖經的文字。
因此,從有系統的學習來說,逐步明白聖經的內容,可能是需要一點輔助,這可以人,也可以是其他輔助的書,但這不是說,教友自己就不能讀聖經。又人把聖經比喻為「天父的家書」,是天父寫給祂每一個掂念的子女,而天父雖然不是一個容易明白的父親,但家書內的一言一句,都可以感受到祂的愛意,也許,這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