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杜在報刊上談到教宗不能錯,當中有正確也有不正確,這裡算是做點科普工作。
「教宗不能錯」確是梵一大公會議訂下的,但更完善的理解,在梵二的《教會憲章》裡表達出來,當中有四個重點,杜杜的文章指出了其中一個,就是要關乎信理和倫理。至於其他三個,就是教宗要清楚明確地表示,他是以教會最高元首的身份,同時又清楚說明,這個道理是不能錯的訓導,最後還需要的是全體主教的確認。
用最日常的語言,所謂教宗不能錯的訓導,是指教宗代表全體會眾,宣告一種我們全體都認同的道理。故此,文中提及傅天娜的例子,並不關乎教宗不能錯。
至於炒教宗魷魚,在教會法律上沒有相關的條文,但教宗的身份,本質上是羅馬主教,與其他主教的身份並沒有本質上的分別,這也說明,為什麼有其他主教會直接表達自己對教宗的不滿。
在教會法律上,教宗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但在神學上,教宗先是主教裡的領導,教宗與主教們有一種並生的關係(用教會術語就是「共融」),所以教宗又不能獨行獨斷的。(圖篤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