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儀

趕時間與磨爛蓆

聖堂自從規定不能自主決定,而是由服務員指示去領聖體後,的確,彌撒完結時間準時了許多,但原來不是所有禮儀都可以照辦煮碗,就好像救主受難禮儀。

 

由於服務員希望在禮堂的教友,可以一早已執拾好細軟,在小聖堂門外排定隊,待神父出來時,就可以去朝拜十字架。結果就犧牲了教友連大銀幕也沒有機會看神父三次高舉十字架,只是在走廊等待進場。服務員還說,朝拜完十字架就可以離開了。

 

但當筆者很快朝拜完十字架離開聖堂,就發現有問題了,連《我的人民啊!》首歌都未唱完就走?真的要咁「快、靚、正」嗎?這是救主受難禮儀啊!對筆者來說,整個禮儀的重心,就是在反覆聆聽著聖詠團唱「我的人民啊!難道我虧負了你?我什麼地方對不起你,請你答覆我」,去反思拜苦路、苦難禮儀有關救主受難始末的讀經,結果我禁不住要折返聖堂,嘗試去沉思去默想,才覺得可以比較完滿地離開,但其實整個禮儀的原意已被破壞了。

 

我個人覺得,無論是走出去領聖體、又或者是朝拜十字架,都是有timing。當你和天主有適當的溝通,覺得預備好了可以去領聖體;當你覺得深切感受耶穌被釘的痛苦,感受到祂為我們而死的大愛,想去朝拜甚至親吻十字架,那你踏出的那一步才有意思,而不是公式化地被安排出去領聖體。而這種公式化的安排,其實只會打擾祈禱的氛圍,因為你需要留意何時輪到自己。因為座位的關係,有時可以很快,有時唱完整首領主詠,還在呆等幾時輪到自己去領聖體。

 

相對於平時彌撒的趕時間,復活慶典就剛好相反——「磨爛蓆」。

 

「磨爛蓆」並不是很好的形容詞,但只想誇張一點帶出有時候大禮彌撒的冗長。記得有一次參加復活慶典至深夜,看看錶,12點還未完彌撒,不是吧?!有些聖堂幾十人領洗又是十一、二點完,有些幾百人領洗又是十一、二點完,究竟問題出在哪裏呢?

 

普通教友沒有權力去決定彌撒的長短,但請主任司鐸、禮儀組、聖詠團從教友的角度去想一想,2小時、3小時的彌撒都可以接受,但4小時、5小時是否太過分呢?會否有點折磨教友呢?特別是不是候洗者只是一般教友、特別是為朋友親友領洗感到高興的非教友,會否因為復活慶典彌撒太過冗長變成「趕客」呢?寧願找一些少人領洗的彌撒參與,又或者索性不參與復活慶典禮儀?禮儀是人定的,合理的長,合理的短,教友才能珍惜、欣賞這天主教寶貴的傳統。(圖篤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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