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 · 信仰生活

主的居處在我心(四)

作者:鍾秀芳

雖然「信友是天主的宮殿」(格前3:17),但主的居處「在不在人心」,是由人自决!天主給人自由的意志,然而,人不要/不應妄用自由去做天主視為惡、或不義的事:「任何的不義都是罪過。」(若一5:17)

天主訓令所有信徒要「愛人如己」(瑪22:39):這是第二條大愛誡。凡若/當觸犯了兩大愛誡中的任何一條,都是、真確是「主的居處不在人心」!

憶述數年前,一位與我互不相識,駐守在天主教中學校內的保安護衞員,他向我很生氣的訴怨說:「這裏的教友很無禮貌,天主教教友是這樣的?真是不知所謂﹗」我感謝這位非教友的他,說我是個「不同」的教友或人。

我自想,我是個讓聖神的引導去處事、待人的教友,有「主的居處在我的心裡」,因此,聖神在我裏便能有效地發揮衪的工作,其果效從我內彰顯到在思、言、行為、態度上。這大可能就是他所目睹、或見証到的「不同」處;又,這些「不同」之處,同時亦是涉及個人的品德問題。

我認為有禮貌便是尊重。尊重,也是愛的元素之一,是「愛」的底線。凡沒有禮貌或對別人不尊重的,不單是「主的居處不在其心」,同時,也實在是對人缺乏了「基本」的愛德!連「基本」的愛,或「應有」的尊重,也不給予別人:難道是天主教愛的訓導?或是,其品格修養的問題!

坦然說,所有人(包括非教友)不論其職權、身份、地位,一律也應尊重他人。這是「最基本」的禮貌、是人與人之間相處的最基本要素,然而卻是十分重要、或首要!凡不尊重他人,都不是、或未能跟天主相遇、相近、或相愛:「天主是愛」(若一4:16)、愛,「不作無禮的事。」(格前13:5)

聖神住在每位已受洗者的心裡;衪教導、並指引人如何去待人/處事:就是說,人所做的一切事,包括,對與及錯的,聖神都給人指明、和引領,使人能得悉什麽是天主意願人做的、或是,做天主視為對的事。誰有「主的居處在其心」的、或凡跟天主同在/同行/同步的人,就我上述的這份經驗,都會有所共鳴、或體會。

他的這些關於對我、及其他教友的言論,至今有時仍在我心裏浮現,激勵我更應特別就我的信仰、及靈修或跟天主的關係,作定期的反思;並願在天主的恩佑下,它能日臻真、善、美:這原是天父對所有信徒的旨願。在這世上,所有的「我們是代基督作大使」(格後5:20),所以,應做個名符其實的基督徒,不要染污自己的宗教!

彼此缺乏尊重,會帶來負面的影響、或產生不必要的陰影,定不是天主的聖願,却是魔鬼的作為,他很喜愛所有人都彼此互不尊重任何思、言、行為上對他人的不尊重、及其他方面的問題,其一因由,可以是來自魔鬼的誘導!願神父提點、或教導教友有關對魔鬼的認知、或真神與魔鬼的分別。信眾應知「藐視近人,便是犯罪。」(箴14:21)

「敬畏上主,排除罪惡」(德1:26)、「敬畏上主,是生命的泉源,使人脫離死亡的羅網」(箴14:27)、「敬畏上主是智慧的冠冕;她產生平安,恢復健康」(德1:22):可這樣說,若然「主的居處是在人心」,人不單便會遠離一切的不義,同時,人的心靈,亦能有內安、或生命:因任何的不義,可會令人的心及靈魂,導入不堪的狀况、或喪亡!

若/當教友是「目中無人」,其「目中也是沒有天主」!「你們應細心攷慮一下你們的行徑」(蓋1:5),卽是,應/需省察、或重修宮殿:因「信友是天主的宮殿」(格前3:17)、「你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格前6:15)旣是、或因為是基督的肢體,就不要/不應愧對衪的肢體!若然是「主的居處在人心」,那麼,在某程度上,人將都會學習到一些耶穌的美德!

作為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或很努力/勉力去愛天主的,大多有「主的居處在其心」:這可能是因他們真能認識天主,所以,亦能真的敬畏衪;因此,他們通常、或時常都會/都能予以別人應有的尊重。尊重別人,也就是尊重自己、同時也是敬愛天主的表現、或憑証!

若/當遭到別人的不尊重待遇時,不要給他們同樣的回報,反之,應像老鷹般高,畧過、或飛越一切的不美、善;換句話說,就是要讓、更應/需讓、或續持着「主的居處在我們的心」;不然的話,我們便只會是降低自己的人格、或屬靈的修行、和甚至跌入撒旦的羅網,可變成為魔鬼的工具、或朋友:這定不是天主的意願!

同時,也應給天主機會,讓衪按衪的時間和方法,去更正、轉化人的心靈、以至品格:這正就是天主的大愛、與及其大能下之救恩工作、捨生降世的目的。

我體驗到,有「主的居處在人心」,也是使人能真的認識天主、衪的真理/話語的另一種方法。能真的認識天主,便會/能尊重天主,敬畏衪,繼而就能尊重別人!謹記、或應知「尊重別人」也是愛德、或人的品德修行!尊重別人,其實就是尊重自己:因尊重他人,是代表着人的個人內涵、或信仰靈修的程度、或兩者都兼並!

 單向的尊重仍不够;尊重或關係,是彼此的事工。這個問題、及其他方面的缺德,如,驕傲/嫉妒/貪婪/口舌、……等等,凡這一切,的確,是真的極需天主的轉化救恩:主說:「我不是來召義人,而是召罪人。」(谷2:17)

願、或「讓他們認識上主,讓他們努力認識上主」(6:3)、「天主接近一切呼號他的人,就是一切誠心呼號他的人」(詠145:18):心誠、或懷正確的動機呼號祂,如此,「天主定要像曙光一樣出現」(歐6:3),滋潤一切心誠呼號投奔祂者、和真心誠意悔改的。亞孟!

「誰若在基督內,他就是一個新受造物」(格後5:17):選擇、或真誠地讓「主的居處在人心」,那麽,人將得內安、並會有所醒悟、體驗、及以至驚喜;繼而帶來給人思想上的調教、更新、或改變:這使人能對自己手上所做的事,能看得更清晰/肯定、人會變得更積極、更有方向、更有動力、有或更有信德與望德、能或更能認識天主,祂的大能、愛、與及少許關於天主的行徑:所以,基本上、某程度上、在很多情况下、或在某些問顯上,便能辨別、或知悉天主的旨願:「你們不可與此世同化,反而應以更新的心思變化自己,為使你們能辨別什麼是天主的旨意,什麼是善事,什麼是悅樂天主的事,什麼是成全的事」(羅12:2),這也是我的經驗。

「你們不可與此世同化」:就是說,不要為俗世的模式所牽引、或被它所主導

而同化在其思、言、行為、精神的模式中、或洪溝裡。反而「應在心思念慮上,改換一新,穿上新人」(4:23-24):就是,應懷有耶穌所懷的思想、精神、態度、話語;就是說,選擇作出改變,讓、或有「主的居處在人心」,如此這樣,人才能有效地改變,而不被同化在俗世的待人/處事模式中!但,人「憑自己不能結實」(15:4):相信、或認同嗎?

天主給我們什麼、或是,祂予以或多或少的恩賜,是不重要;重要的是,作為基督徒,應是怎樣去:待人/處世/生活;去回應/回報給祂什麼樣的禮物,才是重點。

Photo by Aaron Burden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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