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生活

天主教在中國遭受的迫害(12)——貴陽教案

1861年,咸豐年代,巴黎外方傳教會主教胡縛理獲傳教護照後到貴州就任。胡主教隨從鼎盛,前呼後擁,拜會貴州巡撫何冠英、提督田興恕。田興恕對洋人素有反感,藉口不見。

胡主教十分不高興,使法國公使向清廷施加壓力。田興恕大怒,派兵趕走教堂教徒。端午節時,百姓按習俗上街「遊百病」,經過教堂門時,遭教徒驅趕。田興恕便焚燒教堂,捕殺4名教徒。

法國駐華大使令清政府在貴州張貼《天津條約》及《北京條約》,新任巡撫韓超拒絕。次年3月,開州知府戴鹿芝處死法國傳教士文乃耳及3名教徒,說其拒繳燈費。附近的地方官員也響應。

法國公使提出要將田興恕、戴鹿芝等官員在北京處斬。英、美、俄等國的公使也贊成。清廷面對兩難,不敢得罪英法等國,但又不想懲處屢立戰功的田興恕。

但法國堅持嚴懲,最後清廷將田興恕等官員充軍新疆,對貴州教會賠銀一萬二千兩,並將田興恕之住處轉給胡縛理作為教堂,事件才平息。

這年代的天主教和利瑪竇時代已經很不同。利瑪竇背後沒有軍力,十分謙卑地學習儒家文化,盡力了解中國人,和徐光啟等人交友。

咸豐年的天主教,以軍力做後盾,這已經令國人感厭惡,怎能交友?這常常是衝突最主要的根本原因,亦即傳教士們的原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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