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中國教會自行成立三自愛國教會,教宗庇護十二,心中悲痛。
1952年1月18日,教宗發出牧函(Cupimus imprimis)給中國神職界及教友,讚美鼓勵並且指導他們。
1954年10月7日,教宗又在《致中國民族》(Ad Sinarum gentes)通諭中,再次讚揚中國教友,並譴責三自運動,提醒人們,教會不是為任何強權服務,誰也不能破壞耶穌基督所創立的,以伯多祿繼承人為首座的教會,也不能自行成立教團,這樣作的團體,定必枯萎,也不能結救靈的果實。
可惜,教宗庇護十二的任何舉動都不能產生效果,中國國內終於決定自行祝聖主教。1958年,方濟會士董光清神父及袁文華神父當選漢口教區及武昌教區主教。兩教區分別電報給羅馬,希望選舉得到教宗的許可,合乎法典。但教廷的覆電卻否定選舉,重申主教任命權屬教宗所有。
有不少教友及神父很失望,認為教廷不體恤他們艱難的處境。
結果,全國教區陷入大分裂,支持自選自聖的,便要與梵蒂岡斷絕關係,反對的,全被投入獄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