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生活

天主教在中國遭受的迫害(27)—宗徒之長通諭

中國天主教的自選自聖,令教宗庇護十二世十分痛心。1958629日,教宗頒佈《宗徒之長》通諭,強調教宗任命主教的權力,重申任何「自選自聖」,主禮者和受禮者都「可能」受到自科絕罰。

不過,通諭強調的「最特別的保留於宗座之絕罰」,在法理上,假如教宗不作表示,則絕罰仍未施行。

可惜的是,教宗所發的通諭,大部分忠於教宗的神長和教友,都不能收到,這當然是因為資訊的禁閉。即使是教區的領袖,也要由政府統戰部及宗教事務局轉告才知道有這通諭。

教宗庇護十二在1958年逝世,若望廿三以77歲高齡登位,但卻致力於與共產主義國家交談。若望廿三雖然曾發表聲明,擔心中國教會的發展,將引致教會的分裂,但卻也在19621126日,應允不再用「裂教」來形容中國教會的情況。

原來,早在1959年,即自選自聖後的一年,有一批中國問題專家及教廷傳信部部長雅加齊樞機在香港聚會討論,得出的結論是,中國祝聖的主教是不合法典,但有效,中國並非裂教。

當時教會中的公論,大多相信自選自聖的主教及神父們,基本上都是出於善意,希望為中國教會的生存而作一點妥協。

直到2021年的今天,無論是內地或海外,仍有不少爭論,同情或反對皆有。我覺得我沒有經歷這些迫害,沒有資格下判斷。()

Leave a Reply

Fill in your details below or click an icon to log in:

WordPress.com Logo

You are commenting using your WordPress.com account. Log Out /  Change )

Facebook photo

You are commenting using your Facebook account. Log Out /  Change )

Connecting to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