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學淹主教除了祝聖一些地下主教,成立地下教會外,也以簡接的形式發表了名為「十三條」的教導。這「十三條」是以有人向范主教詢問,主教回答的形式發表。
「十三條」的內容是否定愛國會,否定自選自聖,雖然愛國會的神父所祝聖的聖體是有效的,但因為他們不與教宗共融,所以教友們不可領愛國會神父祝聖的聖體,否則是犯大罪。這些神父主教們,因為不與教宗共融,離開了聖統制,是自科絕罰的。范主教認為,若不能到地下教會領聖體,便在家中讀聖言祈禱,也好過前往愛國會的公開教會。
范主教的「十三條」在國內流傳很廣,慢慢地出現了不同的版本。甚至乎後來某些版本,范主教自己也認為有問題。
總體來說,愛國會人士當然對「十三條」十分反感,因為這是針對他們而寫。但是,政府當局,似乎沒有什麼行動去阻止「十三條」的流通。首先,這「十三條」並沒有反政府或責難政府的內容,只是針對愛國會。有某些分析認為,這「十三條」只是令地上地下教會互相爭鬥,反而是政府所樂見,故此,政府不必阻撓。
2007年,本篤十六對國內教會發出了一封信,名為《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天主教主教、司鐸、度奉獻生活者、教友》的一封信。信的內容,教宗坦言不是要處理複雜的問題,只是就生活及福傳問題作一些指引。
教宗強調,教會仍然希望對話,這是繼承先教宗的原則。但教宗同時指出,愛國會並不是教會內的一部分,不屬聖統制。
對於主教司鐸及教友面對的困難及所持的態度,教宗非常感恩,因為不少人堅持了信仰,甚至以血作為福音的種子。教宗重申,不與聖座共融的主教及神父,所行聖事雖然有效,卻是非法的。這一觀點,和范學淹主教所提的相同。所以,教友們應先行參與和宗座共融的神父們主持的聖事。隨後這點,教宗本篤十六的指引,和范主教的有了一點點的不同。教宗指,若不能參與共融主教神父們的聖事,非不得已,為了人靈的需要,也可以參與非法主教神父們的聖事。
教宗本篤十六是一位在教義上十分堅定的學者,但面對著實際困難的中國教友,也顯出充滿了愛心。(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