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中國地下主教團向教廷提出一些建議,希望教廷和中國政府談判時,能參考他們的建議。這文件名為《中國主教團之建議》。據消息稱,這次建議,是由五省一市合共九個教區的三位主教,九位神父及其他教友代表參加討論。
建議一共十二點,簡略如下:
1-3. 是一些歷史反省
4. 提出「政教分離原則」強調「共產黨不得干預天主教事務」。
5-7. 要求確定「地下教會主教團」為唯一合法的教會主體。
8. 要求主教年輕化。
9. 要求政府落實房地產歸還教會。
10. 要求教會享有宗教自由,包括傳教、聚會、培育、主教到期述職、與海外往來,以及興辦各種慈善事業。
11. 要求政府不得在天主教信徒中強行墮胎。
12. 對不同意見的教會人士保留開放態度。
縱上所述,表面上是向教廷建議,但實際上,大部分要求都是向政府提出。而其中要求教廷確定地下教會主教團,是唯一合法的教會主體,是表達了地下教會的憂慮,唯恐教廷和北京談判時,犧牲他們,因為,這情況曾在1991年後東歐的捷克出現過。
而中國的情況,已經是1993年,共產政權不單沒有倒台,反而比1989年更穩固,所以地下教會團體的憂慮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這項要求,對當時的若望保祿二世構成困難。原因是,若望保祿二世早已承認了部分地上主教的地位,其中過半與教宗共融,若要全面否定公開教會,於情於理,恐怕不容易。當然,真正的困難是面對著強橫的中國政府,要用完全不妥協的態度,是有困難的。(明)
天主真係冇用,唔派天使消滅共產黨,日日喊苦喊忽迫害教會。唔要無能天主,加入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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