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杜雅
天主教香港教區在香港辦學多年,以往教會學校的校長、牧民工作者大多由神父、修女、修士擔任,辦學的宗旨與理念都能符合福音的精神,致力培育學生德、智、體、群、美、靈的全人發展,即五育之外,亦重視靈性生命的培育,亦較重視宗教氛圍與校園文化結合,以天主教教育的五大核心價值(真理、義德、愛德、生命和家庭)為基本原則,成果有目共睹,以致很多教會學校成為家長趨之若鶩的選擇。
可是隨著社會變遷,政策的改變,聖召短缺,教會學校的校長很多都是由平信徒、甚至是非天主教徒擔任,他們對天主教的價值觀理解有限,較難保證他們在領導方式、人事管理、訓輔政策、課程編排、校園生活文化等方面與辦學團體的理念一致。正如陳樞機所說:「不屬同一信仰的人很難判斷某一具體建議是否附合辦學的理念」。
以筆者有限的經驗,曾跟三位校長共事,一位是修道人,他的行政決策大都能以福音的教導為優先考量,以僕人領導的作風與同事相處,他關愛每一個學生及同事,使校園成為關愛的團體。之後兩位校長都是平信徒,他們是學校的行政人員,著重行政效率,希望利用資源,提升成本效益。近年,由於移民及收生的問題,導致學校之間互相競爭更激烈,務必在學業及非學業的成績上追求卓越。學校面對頻繁的校外評核(External School Review)、重點視學(Focus Inspection),校長非常緊張,為了爭取一張滿意的「成績表」,針對報告的各項細節,要求老師逐項檢討、上繳文件往往比署方要求為多,因學校擔心有所不夠而影響評估結果所致,學校要求學生參加校外各類型的比賽、遊學團,校內的拔尖補底班,務求提升學校聲譽。
以前學生對學校有高度的歸屬感,學生視學校為他們第二個家,近年,慢慢感覺學校像一間「公司」,為追求業績表現(學生公開考試成績),每年勸籲成績較弱的學生轉校。一旦學校出了事故,只會虛飾一番,危機小組包裝事實後再讓公眾知道,最重要不要驚動傳媒,以免影響校譽,而學生的情緒支援變得次要。以前家長、老師是合作的夥伴關係,現在家長是顧客、老闆,學校奉行「顧客永遠是對的」政策,懲罰學生都要冒著被投訴的風險,昔日的互信關係,早已蕩然無存。
有些教會學校的願景、使命與校訓變成是口號式的宣傳,掛著天主教名字而沒有天主教的精神。2004年的「教育修訂條例」,規定全港學校最遲於2012年成立法團校董會(IMC),校董會的架構是由校長、舊生、教員、家長代表組成,陳樞機早已提醒:「辦學理念寫出來是死的文字,辦學的精神活在人身上。」,就算校董是天主教徒,也不代表能貫徹辦學團體理念,而且家長及教師代表每年更換,令學校價值觀不斷改變。
辦學團體的影響力變得越來越少,校監一個月到校一次,逗留數小時,簽簽文件,未能參與學校的實際運作。就算舉辦所謂的校長培訓、中層管理人員培育,也只是表面敷藥,未能根治內部有病的細胞。有些高層管理人員非常「能幹」,他們的特徵是偽裝成基督徒,非常「忠心」,揣摩校監的聖意,超絕的恭維技倆,但骨子裡卻陽奉陰違,盡顯粉飾偽造之能事。另一方面,有些傳統修會的修道人活於象牙塔內,恃著百多年前的傳教士或先賢留下的成果,挾著修會百年的基業而驕縱、標榜成就、自我感覺良好,有違修會會祖的創會精神,實屬不幸,看著修會的沉淪,實在痛心。
每件事情,有危必有機,很多天主教學校仍然有很多有心人,願意繼續傳承福音而努力堅持著。值得反省的是:若一間天主教學校自我放棄福音的教導,那跟一般的學校有何分別?教育工作者應該效法耶穌善牧,牧養不同能力、背景的學生。很多政商界名人都是教會學校「出品」的,如果只是培育出一些成績卓越,年年考第一,但驕橫跋扈的人,最終只有禍延社會,害己害人。在羣魔亂舞的世代,我們不禁要問,這些尊貴的校友到底在其中小學階段,接受了怎樣的教育,或只是他們(如猶達斯般)離棄信仰而走上了成魔之路?因此,教會學校尤應重視學生的品德教育,培養學生正直廉潔、服務他人的心,鼓勵學生回應天主在他們身上的召叫,渡有意義的生活。傳統修會應為修會過往的成就,而感恩天主的恩賜,謹記辦學團體只是天主的施行救恩的工具,我們應該懷著熱忱,保存及傳承修會的獨特神恩,不要讓她變質,否則,就愧對前人辛辛苦苦建立的基礎;所謂「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建設需百年、甚至千年,但摧毀只需幾個月。
〔聖神修院神哲學院「神學普及/文憑課程」學生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