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警案引發的香港撕裂,這時候將瑪竇福音的說話搬出來,又是否有效呢?
「你們一向聽說過:『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我卻對你們說:不要抵抗惡人;而且,若有人掌擊你的右頰,你把另一面也轉給他。那願與你爭訟,拿你的內衣的,你連外衣也讓給他。」(瑪 5:38-40)
曾健超向警員淋潑異味液體,然後 7 警拉他到暗角歐打,兩個不理性的行動,都正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最佳例子。換轉是你,你又會如何面對,如何處理呢?
當黃營、藍營高舉正義的旗幟,指責對方的不是、法官的判刑不當的時候,法國各地又發生反種族歧視示威,高呼要伸張正義,查明真相,抗議警員性侵一名黑人青年。這令我想起祖國,許多上訪的受壓迫者,往往冤不能盡訴,甚至反過來被誣陷,苦上加苦。
如果我們相信在中國的國土,只有香港還擁有法治的話,質疑法官的裁決,只會變成一個計時炸彈,會否有朝一日,香港倒退變成中國,正義更加不能伸張,有冤更加不能訴?
但這個造成香港人撕裂的結,又可以如何解開呢?
甘地曾經說過:「除了在每一步都著重真理和非暴力之外,這地上並沒有任何人,能夠得到釋放。」
今次事件,雙方的不理性行為,都可以在電視上見到,無庸狡辯,但最可悲的是,大家都選擇用報復的手段,以眼還眼。
如果要修復這裂痕,相信只有追尋真理、堅持非暴力,還要謙卑才能解決。即是彼此體認我們都有共通的人性,我們都會犯錯,我們都要尋求對方的寬恕。
但,如果我們今天凝聚的「團結」,都是建基於對警察的憎恨,或者是黃營的敵視,那麼撕裂只會永遠持續。(雲)
对,只有遵守福音的精神,邪惡便無立錐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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