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除了說出他是帶來分裂,也說出其他很激烈的言論。
例如,向兄弟動怒,就要受裁判;注視婦女,有意貪戀,就是姦淫,寧願把眼睛挖出來;休妻就是叫她受姦污;有人掌擊你右頰,要把另一面也轉給他;當愛你們的仇人;不要積蓄財寶;不要眼中有大樑而又去判斷別人;凡是祈求的,就必得到;要從窄門進去……
上次我們說過,運用格格不入的原則,反而一些不合理的言論,會更認為真正是耶穌說過的話。其實大家可以想象得到,即使是專家,也不能百分百肯定哪一句真正是耶穌說過的話,大家也是估下估下。
可以這樣說,越多有威望的、有學術成就的、有足夠研究背景支持的學者們贊成的觀點,便會成為更有說服力的觀點。但也不能說是百分百肯定。在釋經界別,沒有百分百肯定這回事。
格格不入這原則,是很多學者贊成的原則。
說回頭,耶穌為何要說出激烈的言論?耶穌的性格是很激烈的人嗎?
其實若看真一點,我們會發現耶穌大部分言論都超前他當時的世代。例如強調愛多於法律,愛仇等等,在今天的世界,我們會覺得很好,很中聽,但在耶穌時,可能會覺得他瘋了,而事實上,的確當時有人說耶穌瘋了。
耶穌說超前於時代的言論,其實是為了說出真理。經歷了二千年,今天我們才終於明白,愛是最大的。可惜的是,腦袋明白了,但卻仍實踐不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