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在中國遭受的迫害(27)—宗徒之長通諭
中國天主教的自選自聖,令教宗庇護十二世十分痛心。1958年6月29日,教宗頒佈《宗徒之長》通諭,強調教宗任命主教的權力,重申任何「自選自聖」,主禮者和受禮者都「可能」受到自科絕罰。
中國天主教的自選自聖,令教宗庇護十二世十分痛心。1958年6月29日,教宗頒佈《宗徒之長》通諭,強調教宗任命主教的權力,重申任何「自選自聖」,主禮者和受禮者都「可能」受到自科絕罰。
這名胖胖的、慈祥的、曾被認為是「過渡性」的教宗——聖若望廿三世,仍然影響著我,尤其當我知道五十多年前梵二(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的由來,我對若望廿三深深佩服。當年,被選作教宗,連他自己也大感意外。更令世人意外的,是這位胖胖的、慈祥的、平凡的「老人家」教宗,在就職不久後,隨即公開地表示:「召開梵二。」這消息隨即震撼全球,也令他的樞機團隊「汗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