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聖

朝聖之路是冒險也是考驗

以下兩段文字摘錄自《慢療》[God’s Hotel])一書。這是一本講現代醫療的書,但是,同時是有關信仰的書,而作者有兩段關乎朝聖一詞的含意,以及她自己一次朝聖的經驗,很值得分享。很希望,每一朝聖者,要弄清楚,自己是朝聖,還是旅行。

一、

朝聖是一種為了精神上的理由而展開的旅程,但卻有實質的目標—-那可能是神殿、教堂或某座山峰。朝聖的英文 pilgrimage來自拉丁文 peregrinus (朝聖者),那個字源自於 per ager,意思是「穿境而過」。因此,朝聖者是離家「穿越境地」的人,根據定義,那境地「不是家」,所以那個字也有外人、外地人、異鄉人等廣泛的含意。

不過,peregrinus (異鄉人)和hostis (陌生人)是不同的。Hospitality(殷勤款待)的hospes根源於hostishostis是從主人觀點來看的陌生人,亦即前來敲自己門的陌生人。peregrinus則是從朝聖者的觀點來看的異鄉人,亦即敲門的那個異鄉人。朝聖者離家是為了體驗身為異鄉人的感覺—-說不同的語言,吃不同的食物,接觸不同的期望—-以他人的身分去體驗不同的感受。

在中世紀,身為朝聖者是很了不起的事。中世紀的人認為,我們每個人都是人生旅程的朝聖者,出生時離開真正的家,展開時間之旅,直到我們抵達死亡的精神目標,沿途中,我們感受到自己與周遭一切的「不同」。實際的朝聖,就是將那個隱喻加以落實。

二、

朝聖之旅的第一段路程出現了許多令人驚歎的時刻,但我帶回醫院最深刻的記憶,是大雨傾盆的那一天。那天晚上,我們距離預定住宿的地點還有好長一段路程,不得不在雨中行走許久。當時氣溫很低,我全身都濕透了,羅莎琳和我用唱歌的方式來保暖,一路上淨是泥濘、田野和雨水,感覺冷得剌骨。然而,在那個當下,除了走在泥濘路上,我完全不想置身其他的地方;除了在雨中前進,我完全不想做其他的事;除了感受那股冷意,我完全不想擁有其他的感受。我並不渴望自己已經抵達溫暖舒服的目的地,不希望雨停止不下或田野不再泥濘,不希望身體乾爽或暖和,不希望比當下再快一步或慢一步。我只想置身在當下的那個情境,因為唯有在那個當下,我才能體驗那種感覺。那就是朝聖的感覺。(樂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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