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下一波遭受的迫害,是「禮儀之爭」。結果是換來康熙帝的禁教,但是,這一波的禁教,不能完全怪責康熙帝,教廷也要負上責任。
首先是道明會黎玉範神父反對耶穌會士沿用利瑪竇規矩,准許中國人祭祖,上書教廷,教廷在1645年回覆,不准祭祖。
耶穌會派衛匡國神父回羅馬說明真相,教廷在1656年准許祭祖等習俗。
1704年,教宗克萊孟十一世發出禁止祭祖禁令,並在1715年,發出《從登極之日》(Ex Illa Die)通諭,不准使用「上帝」和「天」這些字眼、不准祭祖祭孔、不准入孔子廟行禮、不准在家設靈位。
康熙帝大怒,驅逐教廷傳話使節,下令只有遵「利瑪竇規矩」之人,才可繼續傳教。康熙帝在1720年回覆:「既然如此,天主教在中國行不通,務必禁止。教既不行,在中國傳教之西洋人亦屬無用,除會技藝之人留用外,其餘在中國傳教之人,爾俱帶回西洋去!」
1742年,教宗本篤十四世頒布《自上主聖意》(Ex Quo Singulari),再次申令不准祭祖。
康熙帝的禁教令,要到1846年,列強侵略,由道光帝取消,但傳教士卻是連同槍炮一起進入中國,惹人反感。
而教廷不准中國人祭祖之禁令,要到1939年,由庇護十二世取消。
以上的說明,當然是省略了很多細節,亦不能說教廷或中國朝廷全錯,雙方有不少誤會,而當時通訊又不發達,總之,結果就是這樣,悲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