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主內姊妹:
天主教有四端關於聖母的信理,按照瑪利亞的生命歷程,是「無染原罪」、「終身童貞」、「天主之母」與「靈肉升天」,這裡要談的是「天主之母」。
聖經基礎
路1:35「天使答覆她說:「聖神要臨於你,至高者的能力要庇廕你,因此,那要誕生的聖者,將稱為天主的兒子」
迦4:4「但時期一滿,天主就派遣了自己的兒子來,生於女人,生於法律之下」
羅9:5「聖祖也是他們的,並且基督按血統說,也是從他們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世世代代應受讚美的天主!阿們」
傳承
初期教會稱瑪利亞為「耶穌的母親」,這是極光榮的稱號,三世紀埃及教會的祈禱文已稱瑪利亞為「天主之母」(theotokos),原意是「生產天主者」;四世紀拉丁教會稱瑪利亞為「天主之母」,表明瑪利亞給予天主子耶穌人性並以母愛哺育他。由此可見稱瑪利亞為「天主之母」,不是由神學家反省而來,而是從教友大眾的直覺(popular piety)和祈禱而來,所謂「祈禱律制定信仰律」。
對耶穌神,人性之爭
「天主之母」主要指出瑪利亞就是「降生聖言/聖子的母親」。
五世紀君士坦丁堡主教涅斯多留(Nestorius)在基督論的討論上,認為聖言並沒有跟基督的人性在位格上合一(hypostatic union),因此只可稱瑪利亞為「基督之母」(Christokos),亞力山太主教歐利羅(Cyril)因此攻擊涅斯多留,因為主耶穌是真天主亦是真人,他的「神,人」兩性不能分開,並必須在同一位格之內,故此,瑪利亞所生出來的「那一位」,實在是天主(聖三的第二位)。
以弗所大公會議(431年)和迦克敦大公會議(Council of Chalcedon 451年)直接在信經內宣告瑪利亞應被稱為「天主之母」。此稱呼指出降生成人的聖子/聖言/聖道耶穌基督是真天主又真人,故此,瑪利亞就必須被稱為「天主之母」,如果我們否定「天主之母」的說法,就等同於不接受天主道成肉身。
天主之母對我們的意義
「童貞」與作「母親」是一個矛盾,但聖母就馴服地在信靠中回答:「願你的話成就於我吧」,讓天主去化解這矛盾,但聖母更大的矛盾是「十字架與天主子」的矛盾。在十字架下,門徒們動搖了,伯多祿也跌倒了三次,但聖母卻以含忍的信德接受了十字架的矛盾,在完全絕望的境況中,她成為了我們的「望德之母」。
「天主之母」好像充滿榮耀,但其實聖母一生面對一連串的矛盾,在矛盾的黑暗中,聖母作了信徒的榜樣;就是以堅定不移的信心,讓天主帶領我們穿透矛盾和衝突,我們要學習的不單是聖母的信德和對天主的的忠信,更是她那份「無怨尤」的愛德。
阿信
23/9/2024
溫市
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