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新解(99)—預言自己受難
耶穌曾一次、兩次,最後第三次預言自己受難,是在上耶路撒冷前,最後一次預言。
耶穌曾一次、兩次,最後第三次預言自己受難,是在上耶路撒冷前,最後一次預言。
天主並不是看人的外在表現,衪「審察人心。」(箴21:2)「他洞悉我們所有的行動。」(約23:10)。家人之間,若想能愛得恰當,便要用心」而不是單看外表。
耶穌講這比喻,早上工作的人,有一個德納,但近旁晚來工作的人,也有一個德納。先前的工人覺得不公平。耶穌說,這樣,最先的將會成為最後的。
富少年來問耶穌,怎樣承受永生?這少年自小就遵守了一切的誡命,還欠什麼?
這是另一個路加獨有的比喻。富人生前享盡榮華福樂,死後卻落在陰間受苦;相反,拉匝祿生前在富人家前行乞,死後在亞巴郎的懷中。
如果我用理智去判斷應不應該,只會阻礙實相,這就不再是愛。
這是路加獨有的比喻,亦可能是耶穌眾多比喻中,最為人所熟知的比喻。在基督新教,通常稱為「浪子回頭」。
凡能恆常行走在「愛」路上的,便就是緊隨着耶穌,有着衪一起同行!
我們的生活,要實務和靈性兼顧,有如瑪爾大和瑪利亞一起,彈出二重奏,才會有真正的幸福,疾病才會真正痊癒。
在三部福音中,我們可以看到經師和法利塞人時常和耶穌有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