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期第四主日讀經主題為光,當中包括我們看事物的眼光。
的確,耶穌使瞎子復明,我也在受洗時得到主的光明。但我真的有用那光明的眼目去看身邊的事嗎?我有看到天主的公義嗎?在我得到光明後,我有勇於在人面前承認主並跟隨主嗎?
事實是我常看到主的意願和祂的道路,但卻沒有勇氣去走主的道路。就如我知道信仰的最完美祭献正是完全的服從,不過,心中還是常保有讓自己歡愉的部份。甚至因着求這歡愉而把天主和別人放在一邊。
在四旬期過了一半這時刻,我願意在剩下的時間在每日生活中,找出五分鐘完全屬於主。可以是讀經、或默想、或凝望聖像。(路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