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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誰而活

~ 路易



現代人對為自己而活是抱着很自豪的態度,甚至把這作為很多抉擇的標準。但對基督徒來說是否也一樣?

之前筆者常談到現代天主教會的信仰中,對於我們與天主的關係是趨向一個「主―我」的關係。看起來也是在「我」。我,這個主體是必須要而且很重要的,因為在二元論中主客的存在是相對、同時也是必須的,不過在信仰中卻又比較微妙。畢竟二元論是出自人所發展的哲學體系,但天主與我們的關係是超越人的智慧和理智的。因為天主是愛!愛是不能單以理智去分析,不過卻是可以用意志去選擇。

在愛內,為基督徒也許更應該說的是:為主而活!這有點重卻真實,也是基督所給我們留下的榜樣。具體說為主而活是甚麼?那就是福音中耶穌說的:「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 25:31~46)我們唯有注視着基督去追尋天上的父,我們才真正地活過,才能從我們的生活中找到主、找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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