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

祈禱律就是信仰律就是生活律

  有一次,我聽到友人說,他現在過的生活不是他理想的生活,他想在將來保留時間過理想的生活。我想這也是很多人的現實吧。但我聽後心中傷感,我想起了教會的名言:「祈禱律就是信仰律就是生活律(Lex Orandi, Lex Credendi, Lex Vivendi)。」我想寫下對此名言的思想。

  這句名言,為我的意思是說, 一個人應該表裡一致。他的宗教生活就是他所相信的教義就是他的日常生活。為達致這份一致、整合,我們不要輕視環境對一個人內在的影響,我們怎樣生活會影響我們怎樣相信、怎樣祈禱。

我最初獲得這個觀念是從周保松老師的《政治的道德》而來。書中提及,沒有民主的制度和環境,人就很難從制度中學習民主的質素,不僅人民的民主質素是重要的,民主的制度和環境一樣重要。人沒可能完全脫離環境對他的形塑。因此,在可能的範圍內,我們要為自己營造有利的環境,免得身心日漸消磨在不利的環境中,日後再無意願過理想的生活。信仰也是如此,它不是思想中的一套哲學,它需要在環境生活出來。

  而且這句名言令我思考到,信仰的幸福不只在於遙遠的將來,也在於當下的生活可以體驗得到。我相信將來的幸福更美好,但現在若不能體驗到一點點,我想信仰對人是沒多大吸引力的。我相信,信仰是會讓人體驗得到「應該這樣做人和生活才是對」的幸福。我們的生活應該有愛、應該真誠、應該正直,我們才會幸福。因為這些美善內在於我們,遙遙呼應著我們受造的目的。我們要這樣生活才會感到幸福。這一點也讓我想起,為何要遵守十誡?因為遵守這生命的法則時,我們自然會幸福。

  所以,「祈禱律就是信仰律就是生活律」教我以下一些事。其實我沒有別的生活,我有的生活就是現在的生活,若我有理想的生活,我就在現在的生活裡活出來,不論再少都好。這樣我才活得真誠,身心得以整合,對自己有交代。然後我在現在已經可以體驗到一點點將來的幸福,加添我力量繼續向將來進發。

作者:小德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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