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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談一點罪

~ 路易

在中國文化背景中,人對罪都相當敏感,加上強記憶的基因對很多法條都銘記不忘。但是法條的內容因文字的轉譯,在文化和文字的限制下很多時失卻了本來天主賜于我們法條的精神。

大家對十誡一定都熟悉,但只要在互聯網查看一下就發現原來十誡的版本很多;重要的是原來我們大公教會所熟悉的十誡與猶太人由曷勒布山領受的原文是不一致的。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查一查。要指出的是就算不是文化的差異,我們對天主誡命的理解都會因人而異,但我們如何知道是否真的「得罪天主」呢?

記得在很久以前有一次做修和時對神父說:「我的罪還有…對親人生氣。」

神父問:「那是他們做了甚麼嗎?」

我說:「是的,他們做了…讓我不高興而生氣。」

神父再問:「在當下生氣外,有一直讓那情緒延續和擴展嗎?」

我說:「沒有」

神父答:「那不算罪。要記得人都有情緒反應,對失望和不滿有憤怒是正常的。但若讓這情緒一直延續和擴展,那是我們的選擇,這樣便成為罪。」

另一次修和中,神父問我:「你對這些失望的事有質問甚至咒罵天主嗎?」我開始有點錯愕,回答:「沒有。」神父答說:「你該試試為你覺得不公平和有欠於你的事咒罵天主,祂可以承受,你也可以聽聽祂的回應。」在驚訝中我問神父:「這不算罪嗎?」神父說:「天主可以承受。」

到最近看了《你會和天主爭辯嗎?》,這是瑪蒂尼樞機和青年的對談錄,當中有這一問:「在走向天主的過程中,有哪些步驟?」,樞機的答覆中有這一段:「…天主允許我們像雅各伯那樣跟天主打架,像約伯那樣質疑、跟天主爭辯,像耶穌和祂的朋友瑪利亞和瑪爾大那樣在天父面前悲痛欲絶,這些都是我們走向天主的方式。」[1] 正如許多靈修專家會把聖伯多祿和猶達斯對耶穌的背叛作默想:為何一位成為基督羊群的首牧,另一位卻在信仰中只能稱為負賣者?背棄主的行為本身都是缺失,但是在最後行為者是否讓行為真的成為與天主隔絶的現實?他是否能認出自己已背離天主並尋求與天主、與人、與自己和好,同時決心歸依到主內?還是他就讓這行為或情緒一直漫延直至再也看不到主的存在與祂完全隔絶?

與主距離的敏感度須由日常祈禱、長時期與主相聚才能培養。願我們都努力依靠主耶穌和聖母的轉求,使我們在往天國的旅程起伏上日益靠近天主。亞孟。


[1] 卡洛.瑪蒂尼, 喬治.斯波祺 合著,《你會和天主爭辯嗎?》,蔡護瑜譯,光啟文化事業出版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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