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一個朋友來找霍德亞說:「霍德亞,我想借你的驢。」
霍德亞說:「我已經借給別人了。」他剛說完,驢就叫起來了。
「霍德亞,我聽見驢叫了,它就在圈裡。」
霍德亞衝著他的朋友,高傲地說:「如果一個人相信驢的話勝過相信我的話,那他就不配向人借任何東西。」
信,信仰,相信,是人性裡一件很奇妙的事情。所謂信,就是無確認而肯定之事。在生活裡,我們其實在很多事情上,都有一份相信:早晨到麵包店買麵包,你相信麵包師傅到店員都沒有發瘋,把毒藥混在麵包內;上巴士時,你又義無反顧地相信,駕車的真是巴士司機。一天到晚,許多沒有確證的事情,我們都是憑著信來處理的。
這些信,是建基於我們對整個社會運作的信賴,只是這種相信已經成為習慣,我們不覺得自己正在相信。
另一些相信,就較明顯需要個人的投入,例如,相信某人是我的知己,相信另一半會與自己終身廝守。這些相信,是基於我自己與人的互動後,我決心相信一個可能性:戀愛後,我認識到另一半是適合自己,可以一直走到人生終結,於是才唸得出結婚的誓詞。
從結果來看,相信朋友,相信婚姻,不一定達到原來的結果。回看歷史,錯信的人很多。從實際經驗,許多人最初相信另一半的某些特質有助維持婚姻,後來卻發現,自己以為認清的特質,並不是哪一回事。
有趣的是,正是因為一件事有機會成功,也有機會失敗,信才有意義。肯定成功的事,不需要信;肯定失敗的事,也不用信。什麼事需要信心?要有信心才有機會成事的事,信才重要。
所以慕道者覺得自己不像導師那樣有信心,這觀察或許沒有錯,但導師的信心,不是來自他們已經見過基督的顯現,或是曾經有神魂超拔的神秘經驗,又或是教宗已經給他們保證書,十成把握上天堂。他們顯得信,也是因為相信而已。
在聖經中有一段這樣的記述:耶穌在門徒中顯現,但其中一位名叫多默的宗徒不在場,所以他在聽其他門徒興奮地講述耶穌復活的經驗,不願相信,甚至說自己如果看不到耶穌身上被釘死的傷痕,他就不會信。結果,耶穌再次顯現,並且叫多默把手指探到自己的肋旁那傷口內。終於見到耶穌的多默,即時跪低,大呼天主我的天主。
然後,耶穌的一句話,很值得我們自己反思:那些看不到而信的,才是有福的。
各位慕道者,今天你覺得自己未能相信,這不是問題,因為這很有可能,是你有福的開始。正因為有懷疑,到最後還能下定決心相信,這個信,才是有福的相信。
回想自己的信,我究竟信甚麼,信奇蹟嗎?信天堂或地獄嗎?或只是信全能的天主是愛我的,或是信天主要我們做好,把天國臨現在人間呢!
你呢,你信的是甚麼呢?
知道自己實在信甚麼,會令我不斷追求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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