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茂光
我每天都祈禱,但不是整天說的話,都是對著天主說的;也不是整天做的事,都是為天主做的。例如碰到不如意的事,我會埋怨,甚至罵人「黐線」。教宗方濟各在《人的祈禱》一書教導我們,凡是把肉身放在「天主臨在中」的行動,就是祈禱。耶穌告誡我們不可罵人是瘋子或傻子(瑪五22),所以我不可能在天主的臨在中罵人「黐線」。這不是祈禱,是我的「私人空間」,不關天主的事。
聖女小德蘭在1897年6月21日寫給貝里葉神父的信說:「你不能做半個聖人,你必須全部都是聖人,或根本不是。」原來我們的信仰是沒有中間路線的,我不可以一會兒跟隨基督,一會兒又不理祂。耶穌說:「不隨同我的,就是反對我;不與我收集的,就是分散。」(瑪十二30)
耶穌以更嚴厲的言詞繼續說:「為此,我告訴你們:一切罪過和褻瀆,人都可得赦免;但是褻瀆聖神的罪,必不得赦免。」(瑪十二31)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解釋說,「褻瀆」並非僅指以言語干犯聖神;毋寧說,它是指拒絕接受天主藉聖神配合十字架的德能而賜予人的救恩。(主及賦予生命者46)所以,將天主排除在生活之外,就是褻瀆。教宗方濟各提醒我們,幾時當我們不與天主談話,就會與魔鬼談話。若不是祈禱,就是在褻瀆。
我們怎樣得永生?就是藉著來自聖神的聖寵恩惠,進入「新生命」,被帶領到天主生命的超性實體中,成為「聖神的住所」,天主的生活宮殿。(主及賦予生命者58)幾時我們在生活中排除天主,就失去這生命了。
所以,我們每一句話都應該是對著天主說的,每一件事都應該是為天主做的。教宗方濟各勉勵我們,把我們的肉身置於祈禱之旅,意味著要學懂如何走出自我,也就是放下我的「私人空間」了。聖女小德蘭在信中說得更清晰:「我追隨他給我選的道路,努力不注意自己,只注意耶穌在我靈魂中所做的,並歸還給他。」
聖保祿吩咐我們不斷祈禱(得前五17),這不是很高的理想,而是對基督徒的基本要求,是天主在基督耶穌內對我們的旨意。
Photo by Jan Paweł Bochen on Unsplash
〔聖神修院神哲學院「神學普及/文憑課程」學生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