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視現實
真正的問題,是帶領教會的人,有沒有正視問題
真正的問題,是帶領教會的人,有沒有正視問題
[上星期六(14/9)聖文德堂提前彌撒中,最後以「願榮光歸香港」作禮成詠,引來不少議論。今天(19/9)教區發出指引,指做法不適當,而對於教區的說明,本文作者在其臉書上對此有所討論,我們徵得作者同意,轉載於此。] 靚仔 看完今天的主教公署秘書長辦公處通告,就收到幾位朋友的詢問,其實作為學術討論,我覺得相當有意思。 我基本上對李神父所引用的文件絕無異議,甚至我可以認同他的立論,社運歌曲在一般情況下並不適用於聖祭禮儀。 但問題是禮成詠究竟算不算是聖祭禮儀或是感恩祭的一部份呢?如果不算,咁成個立論又是否有問題呢?因為個通告不是說不應該唱那首歌,而是不應該在彌撒中唱那首歌。 那讓我們看看《羅馬彌撒經書總論》GIRM#46,當中列明進堂詠是進堂式的一部份,可是在#90中禮成式的組成部份並不包括禮成詠,那麼禮成詠算不算是彌撒的組成部份呢?如果不算,咁通告的立論便不穩固了。 當然,另一個問題是如何界定「社運歌曲」,還是這首《願榮光歸於香港》可界定為「愛港歌曲」?因為在歐美國家的教會,在獨立日或國慶日的彌撒中唱她們國家的「愛國歌曲」並非不常見,那麼類比地推論,此曲又是否完全不可在彌撒中詠唱? 以上的討論完全是禮儀學術層面的討論,並不牽涉政治爭論。
如果堂區不斷運作,帶來的不是共融,每一個肢體都值得想想,「自己正在做什麼?這是天主的期盼嗎?」
我們既從七件聖事中得到這麼多恩寵,我們也應是更有力量的一群,更有能力去成為主耶穌救靈的工具。
在聖事禮儀中、日課祈禱中,在教會各種熱心敬禮中,都是最接近天主、最貼心的交談。
祂是那麼溫柔大方,沒有批判,只有接納,讃美主!感謝主!期待明年十架下再相逢!
聖堂自從規定不能自主決定,而是由服務員指示去領聖體後,的確,彌撒完結時間準時了許多,但原來不是所有禮儀都可以照辦煮碗,就好像救主受難禮儀。
四旬期我們去辦告解,一定要緊記耶穌寬恕我們一如祂寛恕淫婦,但我們也要記著修和聖事也是重生,如瞎子復明重生,所以接受修和聖事後,應該勉力不再做舊的自己。
2019 年四旬期已經來到第三週,2019 年是教會禮儀年曆的丙年,也是我最喜歡的一個禮儀年,因為丙年所選的福音選讀是路加福音。在路加福音中有很多其他三部福音所未有的比喻,其中最為人熟悉的莫過於蕩子的比喻。
禁食和施捨是一體兩面,而祈禱也是兩者的後盾,如果我們能從聖經汲取養份,了解祈禱、禁食、施捨的靈修,那麼,我們就有一個截然不同的四旬期,我們和天主和鄰人的關係就會親密無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