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不靈」?
祈禱的真正意義不是要脅、指使天主,天主要給我要求的東西,我便相信祂;祂不讓我得到,不幫助我,我就不相信天主。
祈禱的真正意義不是要脅、指使天主,天主要給我要求的東西,我便相信祂;祂不讓我得到,不幫助我,我就不相信天主。
上次的相同題目的文章發出後,有機會與一位聖統制內的弟兄再討論。他給了我一個有趣的定義,在此與大家分享。
今天是平安夜,各位CEO(註)出動的日子。
難得的機會在明洞大教堂的聖髑前參與感恩祭。在領聖體後,咀裏的聖體感覺很酸,而且越來越酸,酸到快要變酒。心想,神跡出現了,聖體在口中變成聖體聖血!心中在默禱,有聲音如在神視中跟我說話:……濕重,去飲涼茶啦!
我聽着聽着,雖然說不上對他們所說的信理心悅誠服,但靜心地思考,他們說的也與我們的教會、信仰生活上的實踐,也有不少可殊途同歸之處。
綜觀歡喜五端的事跡,都指向基督降生的喜訊。而作為天主之母,從一開始便不容易。在降生事件所帶來的喜樂中,瑪利亞遇到不同的挑戰時,她充滿信德,滿懷忍耐,勇敢的配合天主的計劃,關心身邊的人,遇到不明白的事情,更常默存在心,反覆思量(路2:19, 51)。
想要寫一些我自己碰到的問題與大家分享。這些內容都是我的觀察和想法,與教理和神學的標準可以相去甚遠,希望不要把這些內容認定為一些準則或法規。
主!求你引領我、扶持我、助佑我,使我能好好履行你所賜給我的職務,照顧你所委託我的病人,並能夠成為一個愛主愛人愛大地的家庭醫生。
除了連神父,我也認識幾位耶穌會會士。在他們慷慨的行動中,我都看見了耶穌。今年是耶穌會會士來港九十週年,為此我希望藉著這篇文章向他們道謝!
這個審判,不用借手於人或神,在生命面前,不論國籍,不論男女,只要你放下一切時,審判其實是發自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