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處之道在於「愛」(二)
凡能恆常行走在「愛」路上的,便就是緊隨着耶穌,有着衪一起同行!
凡能恆常行走在「愛」路上的,便就是緊隨着耶穌,有着衪一起同行!
我們的生活,要實務和靈性兼顧,有如瑪爾大和瑪利亞一起,彈出二重奏,才會有真正的幸福,疾病才會真正痊癒。
在三部福音中,我們可以看到經師和法利塞人時常和耶穌有衝突。
這兩姊妹的故事,是路加獨有的,其他三部福音都沒有。
這段影片,重點不在於你是否按讚,而是讓我們反思,多少領洗的人,真的奉主的名而行。
有關最大的誡命,三部福音都有記載,就是「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
門徒爭論誰最大。馬爾谷和路加都只誰門徒爭論誰最大,這可以說是他們十二人中,或是將來他們心中的以色列國,究竟誰最大。他們應該沒有想到是天國。
耶穌說明了跟隨的條件後,便帶同伯多祿、雅各伯和若望,向他們顯了聖容。不單耶穌顯了聖容,而且伯多祿他們看見梅瑟和厄里亞。而最後是天主以雲彩遮蔽了他們說:這是我的愛子,你們要聽從他。
我們常常以為,跟隨耶穌的條件是遵行兩大誡命:愛天主,愛近人如同自己。
整個福音中,最重要的片段,可能就是伯多祿明認耶穌是默西亞。尤其是馬爾谷,在這記載之前,馬爾谷中的耶穌並沒有自稱為默西亞,即使魔鬼稱耶穌為「天主子」,耶穌也禁止邪魔這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