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新解(89)—跟隨耶穌的條件—活出真我
我們常常以為,跟隨耶穌的條件是遵行兩大誡命:愛天主,愛近人如同自己。
我們常常以為,跟隨耶穌的條件是遵行兩大誡命:愛天主,愛近人如同自己。
整個福音中,最重要的片段,可能就是伯多祿明認耶穌是默西亞。尤其是馬爾谷,在這記載之前,馬爾谷中的耶穌並沒有自稱為默西亞,即使魔鬼稱耶穌為「天主子」,耶穌也禁止邪魔這樣說。
天父雖然不是一個容易明白的父親,但家書內的一言一句,都可以感受到祂的愛意,也許,這才是最重要的。
一位客納罕婦人向耶穌請求為女兒驅魔。但耶穌的回答竟然是:拿女兒的餅扔給小狗,是不對的。這句話表明耶穌只是為以色列人而來,救恩只限於以色列人。
四部福音同時記載一件事的並不多,五餅二魚正是其中最為人熟識的一段,連若望也加入了。
耶穌在福音中,用了很多比喻來說明他要說的教訓,大大小小不下四十個之多。出名的有撒種、芥子、珍珠、酵母、婚宴、蕩子等。
印象中,耶穌和法利塞人或經師爭論最多。爭論之一,是耶穌不守安息日。不守安息日,就是犯了十誡,是很大罪的。
洗者若翰,是耶穌的表哥,也是奇蹟地出生(年老的母親),自幼便住在荒野。應該自幼便跟隨厄色尼派別的隱士生活,直到長大後才出現在約旦河施洗。
耶穌除了說出他是帶來分裂,也說出其他很激烈的言論。
聖經中記載,耶穌說:「你們以為我來是給地上送和平嗎?不,我告訴你們,而是送來分裂。因為從今以後,一家五口的,將要分裂:三個反對兩個,兩個反對三個……父親反對兒子,兒子反對父親……」(路12: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