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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個方便可以嗎?為甚麽我們不同意體外受精

澳門小江

子曰:「食色性也﹗」德高望重的萬世師表竟把生存必須的進食與男女性事等同﹗進食能令人歡欣愉快,原來性事也可以﹗聽說觸及人體某點可令大腦鬆弛,古人用巫山雲雨形容那種「身心放鬆」的感覺﹗現代社畜朝九晚八,除了吃睡和交通時間,能給自己歡愉消遣的時間永遠不多﹗有青年索性打幾份「自由的自己工」(piece work)以逃避刻板固定的職場生涯;以不固定來適應有「彈性」的生存狀態,或許是方今青年的「那杯茶」﹗在性事上,要青年抛棄婚前性行為,把性行為置於「婚配」的囚籠內,而目的只為生育,又變得遙不可攀的清高;拿來就手的「朋友」,可以是「炮友」,周末得閒打一場「友誼波」﹗這樣「方便」的,適適攝了個他方便的位。

炮友可變,工作又變幻莫測﹗現代青年處於變幻無邊的世界,誰願認認真真攀求固定的,賠錢又賠身心靈的婚姻﹗那個伴侶活在變幻莫名的世界,也是「無常」裡的小沙粒,靠自己也靠不住,誰願「保證」甚麽天長地久?精力往玩樂處放的彼此,不如就此玩樂下去吧﹗但空洞的心靈不會因玩樂而充盈﹗人,年紀趨長,傾向找尋永恒的神來充盈自己。

可是天主教陳義很高。不許婚前性接觸,不許嫖妓,不許手淫,亦不容體外受精(試管嬰兒),因為教會認為只有正常男女性行為中孕育的嬰兒,才合符人倫道德;澳門九月某場研討會中,有女士帶著可憐的泣訴聲說:我是正經人家的好女孩,奮發上進,在自己的事業崗位上拼搏。你知現代社會職場多現實和殘酷,要員工攪盡精力以赴;我趁年青,卵子生氣勃勃時,儲起一些,待若干年結婚後拿出來「用」,以現代科技幫下自己,我也拿得出錢,有何不妥呢﹗

我之所以花這麽多筆墨直抒這位女士的發言,因我相信,天主的質地不是框框條條鐵板一塊如法利塞人,而是順應人性的,會是在曲線上前進;和為個別獨特的情況尋求解決之道﹗我記得基督曾說:我來是為大家得著生命,且是豐盛的生命﹗天主教縱思橫察跨代之事,反對體外受精,自有其宏博淵深的理由。澳門教區生命委員會在2O26年9月出版了《天主教如何看體外受精(IVF)入門小册子》說:

「體外受精是現時最普遍的人工輔助生殖技術,透過醫療程序協助女性受孕。進行體外受精時,一般會使用藥物刺激女性卵巢以產生多顆卵子,隨後將其採集,並在實驗室環境內與精子結合受精,形成胚胎。隨後,再揀選胚胎移植回母體子宮,盼望至少一個胚胎可以順利成長至足月誕生。然而,不少被移植的胚胎無法存活;而其餘多出的胚胎,則部分會遭銷毁(有時是刻意處理,有時屬過程之中的損耗),亦有部分會被冷凍保存(又稱低温儲存)。一般而言,這項技術多採用夫婦二人自身的卵子和精子,但有時也可能來自第三方捐贈。無論是哪一種模式,過程當中往往帶有優生篩選的性質:即只挑選具備理想特徵、健康狀況較佳的胚胎進行移植,而不符合標準的胚胎則會被消滅。

儘管體外受精能協助迎來新生命,但從天主教倫理的教導來看,這項技術本質上違背天主對於婚姻與生育的美好計劃,因此在道德上是不被允許的。首先,lVF的過程往往伴隨胚胎的死亡或冷凍保存。雖然冷凍胚胎並非當下使其直接結束生命,卻如同將無辜的孩子長期囚禁;在技術流程刻意製

造胚胎,又使其面臨凍存或死亡的風險,這嚴重侵犯了胚胎孩童的生命尊嚴。IVF之所以錯誤的另一原因,在於過程中常涉及男性為取得精子而採取的不道德行為(自慰)。」

筆者按:自慰是絕對不道德?「天主教平信徒網上雜誌」有一篇十分吸睛的文章討論過,讀者可參考他的現身說法。

小冊子又說:體外受精把「受孕」從夫妻親密結合的性行為中分離出來,使孩子不再誕生於婚姻中愛的結合,而是出自實驗室技術操縱的產物。同時,進行IVF還讓第三方人員介入受孕過程,破壞婚姻結合的排他性。(有朋友提到捐卵/精者是隱名的,而卻帶來夫婦得子的永遠快慰)﹗

但,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按天主的肖像所造的禮物,擁有無限尊嚴,絕不應被視為物件或財產。無論孩子是如何被滿心期待與疼愛,lVF流程仍將生命視為可以購買和訂製的「商品」’。若是使用第三方的卵子或精子,或是藉由代孕母親懷胎生子,都會將人當作為交易的工具與手段,而非值得尊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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