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田Nishida
我在一個夏日炎炎的週六去了新界區一所聖堂朝聖。我看到了一位穿吊帶背心露臍,帶了臍環的年輕女士在堂區辦事處外,她在門外不停按鈴,我見狀上前,提議她耐心等待,因為我知道職員暫時離開了辦公室。
又過了半小時,正當我準備進入聖堂參觀時,我再遇見那位女士,另一位可能是負責協助主日提前彌撒的教友叫她穿上外套,且嚴厲要求她要穿着整齊才能進入聖堂。我聽到她弱小的聲音說只想看看崇拜。後來的事我便不知道了。
此事讓我想了很多遍。她不就是那位客納罕婦人,那些跟「我們」不同的外邦人嗎?「我們」常常有一套法律,要按法律行事。對於那些衣着打扮奇特、另類職業、行為怪異的人,就會萌生「打發她走」的念頭。人是依照唯一天主的肖象而受造,擁有一個相同的有理性的靈魂…因此,人人享有平等的尊嚴和基本權利(CCC1934)。他們來教會,希望認識耶穌;他們走進聖殿,渴望找到平安。耶穌回答法利塞人:「不是健康的人需要醫生,而是有病的人。我不是來召叫義人,而是召叫罪人悔改。」(路5:31-32),拒絕他們的就變成法利塞人,成為小圈子遊戲了。天主「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並得以認識真理」(弟前2:4) ,我是罪人,渴望得到主的擁抱,我也是天主的工具,應該讓人認識真理。願我們都像耶穌基督一樣張開雙手,接納身邊不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