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 · 信仰生活

葉麗儀

~ 路易 很多年前葉麗儀小姐在抗癌後的一次訪問中提到:「天主對我們的恩賜總回望時才能看得清楚。」當時主持人又問到:「你得了癌症會否感到上天不公平?」葉麗儀答:「那我生命中有一首能唱到街知巷聞的歌,紅遍華人社會,這又是否天主的特殊眷顧?我又有否問過為何會是我Frances這麼幸運?我又有沒有感謝呢?我們總不能在得到好處時覺得理所當然,當有不幸時就抱怨天對我不公。」 這段訪問到今天仍時常提醒自己作信仰上的反思。我是否在主的看顧下仍以工人的心態去看待一切所得?抑或更甚是以天父債主的態度,我問祢就該給,給得不夠我就不再尊祟祢? 信仰從來不容易,但我們的幸運是:天父對我們的愛和忠誠是從來不變,只會越愛越深。問題是我們有沒有去細味和體會。 主佑

靈修 · 信仰生活

與罪擁抱

~ 路易 前陣子與一位神長談到自己成長中曾經的痛苦與錯誤。那位神長邀請我回想當時的情況與感覺,以及內心的想法。 當時想到的是成長中與雙親一些不開心的經驗。神長請我面對那時的一切,特別是情緒上的。回想那不快真的不容易,另一不容易是要指出雙親當時的「錯」。畢竟在中國文化傳統下對雙親作出指責是不容易亦會感到對他們的冒犯。我問神長是否要割捨把那記憶和經驗掉開,神長說:「我從不叫人掉東西的。」一股疑惑寫在我臉上。神長續說:「請你把它放在一個地方,看着它並擁抱它。」當下我不止地下淚,神長請我盡情地哭。他指出只有能擁抱並承認那是我的一部份,在接下來的人生才能真正成為一個完整的人,也才能完整地與主相遇、與人相處;包括曾傷害我的每一位。回想決不是為審判或去除,因為曾出現的本來就存在,我們要學的是面對。這正是基督要我們生活在當下,因為天主就是永遠的現在、永恆的當下,我們唯有能活在當下才能與主相遇。因為天主的名字是永恆的當下。

靈修 · 倫理 · 信仰生活

多談一點罪

~ 路易 在中國文化背景中,人對罪都相當敏感,加上強記憶的基因對很多法條都銘記不忘。但是法條的內容因文字的轉譯,在文化和文字的限制下很多時失卻了本來天主賜于我們法條的精神。 大家對十誡一定都熟悉,但只要在互聯網查看一下就發現原來十誡的版本很多;重要的是原來我們大公教會所熟悉的十誡與猶太人由曷勒布山領受的原文是不一致的。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查一查。要指出的是就算不是文化的差異,我們對天主誡命的理解都會因人而異,但我們如何知道是否真的「得罪天主」呢? 記得在很久以前有一次做修和時對神父說:「我的罪還有…對親人生氣。」 神父問:「那是他們做了甚麼嗎?」 我說:「是的,他們做了…讓我不高興而生氣。」 神父再問:「在當下生氣外,有一直讓那情緒延續和擴展嗎?」 我說:「沒有」 神父答:「那不算罪。要記得人都有情緒反應,對失望和不滿有憤怒是正常的。但若讓這情緒一直延續和擴展,那是我們的選擇,這樣便成為罪。」 另一次修和中,神父問我:「你對這些失望的事有質問甚至咒罵天主嗎?」我開始有點錯愕,回答:「沒有。」神父答說:「你該試試為你覺得不公平和有欠於你的事咒罵天主,祂可以承受,你也可以聽聽祂的回應。」在驚訝中我問神父:「這不算罪嗎?」神父說:「天主可以承受。」 到最近看了《你會和天主爭辯嗎?》,這是瑪蒂尼樞機和青年的對談錄,當中有這一問:「在走向天主的過程中,有哪些步驟?」,樞機的答覆中有這一段:「…天主允許我們像雅各伯那樣跟天主打架,像約伯那樣質疑、跟天主爭辯,像耶穌和祂的朋友瑪利亞和瑪爾大那樣在天父面前悲痛欲絶,這些都是我們走向天主的方式。」[1] 正如許多靈修專家會把聖伯多祿和猶達斯對耶穌的背叛作默想:為何一位成為基督羊群的首牧,另一位卻在信仰中只能稱為負賣者?背棄主的行為本身都是缺失,但是在最後行為者是否讓行為真的成為與天主隔絶的現實?他是否能認出自己已背離天主並尋求與天主、與人、與自己和好,同時決心歸依到主內?還是他就讓這行為或情緒一直漫延直至再也看不到主的存在與祂完全隔絶? 與主距離的敏感度須由日常祈禱、長時期與主相聚才能培養。願我們都努力依靠主耶穌和聖母的轉求,使我們在往天國的旅程起伏上日益靠近天主。亞孟。 [1] 卡洛.瑪蒂尼, 喬治.斯波祺 合著,《你會和天主爭辯嗎?》,蔡護瑜譯,光啟文化事業出版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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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主修和

~ 路易 修和聖事為近代教友應該是熟悉又陌生的禮儀。修和或告解聖事的名字從不陌生,在慕道班談到七件聖事時都有提及,但領洗前卻不會有機會如感恩祭般可以參與或接觸。加上羅馬禮的修和聖事都是個別辦理,就算集體修和也有一 定的私人部份。這增加了修和聖事的一點神秘性。 修和聖事包括:省察、痛悔、定改、告明、補贖,五個步驟。一般人對告明和補贖最為熟悉也是最具體,因為都是在禮儀中要「做」的事。至於在修和室內的程序就不冗述,有興趣可以到香港天主教禮儀委員會的網站查看。[1] 我們的修和起點其實是從省察開始而不是從進入修和室開始。從每日的祈禱、生活、工作等各言行上反省我們的不足。這不只是「做錯」的部份,還有「該做未做」的部份。做錯的部份我們可以從十誡來反省,至於該做未做的就可按耶穌基督在瑪竇福音中親自宣告的部份(瑪 25:31~46)來作省察。若沒有足夠的省察我們很難在修和中感受和得到天主的力量。唯有足夠的省察才使我們看到自己的不足和對耶穌聖心的傷害,這產生的痛悔可比領洗時決定離開原來罪惡生活的決心。知道了自己的不足以及對天主、耶穌基督,和基督的肢體――教會,所造成的傷害,我們會期望自己在未來做得更好而決心改過。不過,我們都明白不可單靠自己的力量,因而我們把這一切帶到基督的代表――司鐸面前,請他代表基督和教會寬恕我們並求仁慈的天父和以死亡和復活使世界與祂和好的聖子,以及祂恩賜赦免罪惡的聖神,並藉着教會的服務寬恕我們、賜予我們平安。同時由同一的聖神亦賜予我們力量及帶領我們走上光榮天主的道路,勉力進入天國。司鐸按我們跌倒的原因和情況給我們相應的補贖,為叫我們從錯誤的習慣中,經由補贖的行動改變回到合乎主聖意的道路上生活。 修和不是一個交帳的行為,我們不是工人,我們是天父的子女。我們不是和司鐸在鬥智鬥力地以語言的偽術去掩飾我們的過犯,更不是例行公事地只為進入修和室過一過程序。我們要珍惜主的慈悲,亦要知道這不單是我們回轉向主的機會亦是向主求力量改過的途徑。在下次修和前讓我們都好好地準備自己,使我們可以與主與人在生命旅途上更進一步。亞孟 [1] http://catholic-dlc.org.hk/p2c200710.htm

聖經 · 靈修 · 信仰生活

為誰而活

~ 路易 現代人對為自己而活是抱着很自豪的態度,甚至把這作為很多抉擇的標準。但對基督徒來說是否也一樣? 之前筆者常談到現代天主教會的信仰中,對於我們與天主的關係是趨向一個「主―我」的關係。看起來也是在「我」。我,這個主體是必須要而且很重要的,因為在二元論中主客的存在是相對、同時也是必須的,不過在信仰中卻又比較微妙。畢竟二元論是出自人所發展的哲學體系,但天主與我們的關係是超越人的智慧和理智的。因為天主是愛!愛是不能單以理智去分析,不過卻是可以用意志去選擇。 在愛內,為基督徒也許更應該說的是:為主而活!這有點重卻真實,也是基督所給我們留下的榜樣。具體說為主而活是甚麼?那就是福音中耶穌說的:「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瑪 25:31~46)我們唯有注視着基督去追尋天上的父,我們才真正地活過,才能從我們的生活中找到主、找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