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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能做到,創作能做到,人類做不到(中)

          艾利斯

三、神律、自然律與實用主義

在此背景下,我們必須回應一個核心的神學與社會學問題:

婚姻作為一男一女的結合,究竟只是一項源於世俗道德的多數規範,還是具有更為崇高的神聖起源?

與此同時,我們亦必須面對世俗實用主義提出的兩個假設:如果一個人具備足夠的能力與資源,多配偶制是否可能對社會有益?又或者,只要多方均出於自願,彼此託付、彼此包容,也不將任何一方工具化,那麼多配偶制是否便可以被接受?

1. 婚姻的神律與自然律

在信仰中,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的婚姻制度,絕非人類社會透過協商而形成的世俗契約,也不是隨時代流變的多數規範。它建基於天主上智在創造之初所賦予人的自然律,並由主耶穌基督提升為聖事性的神聖秩序。

自然律是理性受造物對永恆法的參與。天主創造男人與女人,使二人在靈魂與肉身上彼此互補。正如《創世紀》所載:「人應離開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為一體。」(創2:24)

這種結合指向婚姻的雙重目的,即夫妻之間的契合,以及子女的生育與養育。

因此,一男一女的神律並非對人的壓迫,而是對人類真實本性的保護。婚姻藉著唯一、忠貞與不可拆散的結合,使家庭成為反映天主聖三之愛的世俗形象。

2. 對「有能力者多配偶」之實用主義的駁斥

若從世俗功利主義出發,有人可能提出以下假設:

既然社會上某些人在財富、智力、權力或自然天賦方面較為卓越,那麼,容許這些「有能力者」擁有多位配偶,是否有助於實現優生學上的利益,或達致資源與人口素質的極大化?

又或者,如果多方均出於自願,彼此包容,並且不將任何一方視為工具,那麼一夫多妻是否便具有成立的可能?

對此,本文仍持否定態度,原因主要有三。

第一,對人格尊嚴的物化與對共同善的破壞

人是按照天主肖像受造的,其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達成其他目的的工具。

多配偶制即使在主觀上以愛、照顧或自願作為理由,在制度結構上仍容易把配偶置於可分配、可佔有或可替換的位置,使婚姻關係染上「財產化」與「工具化」的性質。這種結構有違基督所示範的無私、唯一且徹底自我交付的愛。

在社會層面上,倘若容許強者合法地壟斷婚姻資源,勢必造成婚配機會與家庭資源的極端不平等,使社會底層大量弱小的弟兄失去建立家庭的機會。其後果可能包括嫉妒、競爭、暴力與社會動盪,最終破壞社會的共同善。

第二,愛的一體性與互為主體性的難以實現

婚姻之愛要求一個人將自己完整地、毫無保留地交付給另一個位格。

然而,在一夫多妻的結構之中,責任、時間與情感在存在論上難免陷入不對等。即使所有參與者主觀上都宣稱出於自願與包容,三位妻子均向丈夫作出完全的生命託付 100% ,丈夫對每一位妻子所能給予的時間、肉身陪伴與生活焦點,仍然必須被分配(33.3%)。

這裡所說的「三分之一」未必是精確的數學比例,而是一種對有限性的比喻。人活在線性時間之中,同一時刻只能身處一個地方,也只能以有限的注意力回應有限的對象。

因此,這種婚姻結構存在一種無法輕易消除的不對稱性。妻子一方的完全交付,未必能得到丈夫同等形式的唯一回應。即使妻子們願意包容,這種包容亦可能在現實中演變成對資源不均、愛的競逐與情感匱乏的被迫承受。

在這種情況下,多配偶關係便難以真正達成位格與位格之間完全而平等的互為主體性。

第三,婚姻是「基督與教會」的聖事象徵

聖保祿宗徒在《厄弗所書》中明確指出:「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如同基督愛了教會,為她捨了自己。」(弗5:25)

基督作為新郎,以整個生命愛了教會,並為她交付自己。婚姻中的夫妻之愛,正是對這份盟約之愛的參與和見證。

倘若婚姻被多配偶化,這個聖事象徵便會受到破壞。因為婚姻所象徵的,不是可被分割和分配的關係,而是唯一、忠信、排他且毫無保留的生命盟約。

因此,一夫一妻制不只是維持家庭穩定的實用安排,更是人類家庭參與救恩史的必要形式。任何形式的多配偶關係,都可能使這面本應反映天主盟約之愛的鏡子變得模糊。

四、作品中的魯迪與三位妻子

若要理解《無職轉生》何以使部分觀眾對魯迪與三位妻子的關係產生共鳴,便不能只以「後宮」二字概括人物之間的全部聯繫。

三位女性與魯迪的關係,分別建基於不同的生命經驗、拯救歷程與情感語言。

1. 希露菲:互相拯救與家庭歸屬

幼年時,魯迪曾經保護受到欺負的希露菲,並教導她魔法,使原本自卑的她第一次獲得他人的認同,也獲得保護自己的力量。

多年後,兩人在魔法大學重逢。此時,希露菲反過來陪伴陷入低潮的魯迪,使兩人的關係由最初單方面的幫助,逐漸發展成相互拯救,最終結為夫妻。

希露菲後來接納洛琪希,並不表示她完全沒有嫉妒或痛苦,而是因為她理解洛琪希對魯迪所具有的救贖意義。她所重視的,不只是對丈夫的獨佔,而是維持那個得來不易的家庭,以及自己終於獲得的歸屬。

2. 洛琪希:師生之恩與彼此價值的確認

洛琪希曾經帶領年幼的魯迪走出家門,幫助他克服前世留下的心理陰影。另一方面,魯迪所展現的天分與對她的尊敬,也使洛琪希確認了自己作為老師的價值。

轉移事件發生後,她長期尋找魯迪一家。後來,她在迷宮中陷入危機,被已經長大的魯迪救出,恰好實現了她心中對「命運邂逅」的憧憬。

保羅戰死後,魯迪一度瀕臨崩潰,洛琪希又陪伴他重新振作。她明知魯迪已經結婚,因此對自己的感情抱有罪惡感,甚至曾想過退出,但最終仍無法否認自己的真實感情。

婚後的洛琪希保持著一定的克制,並以知識、責任與務實的付出支持整個家庭。她在家庭中的位置,並不只建基於浪漫情感,也包含師長、夥伴與家庭支柱等多重身分。

3. 艾莉絲:共同受苦與並肩戰鬥

轉移事件後,艾莉絲與魯迪在魔大陸共同經歷了多年的生死考驗。兩人在旅途中逐漸成為能夠將背後交給對方的戰友。

當龍神奧爾斯帝德輕易擊敗魯迪時,艾莉絲深刻意識到自己無力保護他。她因而選擇離開,前往劍之聖地修行。

她的不告而別雖然造成了巨大的誤會,也令魯迪承受了深刻的傷害,但她的本意並非拋棄魯迪,而是希望使自己變得足夠強大,強大到能夠真正站在他的身旁。

多年後,她以劍王級的實力回歸,並在魯迪面臨生死危機時出手相助。艾莉絲並不重視婚姻中的順位,也不執著於完全的獨佔。對她而言,愛就是追趕魯迪、與他並肩戰鬥,並在必要時保護他與整個家庭。

由此可以看見,作品並沒有把三位女性簡化成圍繞主角運行的同質化角色。她們各自以不同方式理解愛,也各自對魯迪的生命產生了不可取代的影響。 這正是作品在審美層面上具有說服力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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